黑龙江教育管理学校有哪些?黑龙江教育管理学校有: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教育管理学校。
一、黑龙江教育管理学校名单一览表
序号 | 教育管理学校名称 | 教育管理学校地址 |
1 |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
2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 |
1、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是一所集幼儿师范和普通师范教育于一体,面向全国培养学前和小学教育师资的专科学校,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06年清政府在宁古塔两等小学附设的师范学堂,后经宁安师范学校、牡丹江幼儿师范学校和牡丹江师范学校三所学校合并而成。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占地17.6万平方米,校舍面积7.8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213.36万元、图书28.96万册;现有教职工335人,其中专任教师218人,高级讲师128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7人,博士1人。拥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语音室、微机教室、多媒体实验室、电子阅览室、电子钢琴室、舞蹈室、幼教综合实验室、物化生实验室、体育场馆等完全适应专科教学的需求,有实训室108个、微机420台,附属幼儿园3所,实习幼儿园15所,附属小学3所,小教实习基地32处,非师范类长期稳定实习基地3处。
2006年牡丹江市政府承办的全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在学校运动场上成功举行,成为牡丹江市历史上的一大亮点。崭新的教学综合楼与现代化的体育场交相辉映,洋溢着浓郁的现代化气息,展现着学校发展的勃勃英姿。2006年1月23日,黑龙江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莅临牡丹江市考察,为创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了宝贵的意见。2006年3月23日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高票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06年4月30日致函国家教育部,申请建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史沿革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06年(清光绪32年)清政府在宁古塔两等小学附设的师范学堂,后经中华民国、伪满洲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四个时期。百年经久不息的发展演变,从规模较小的两等小学附设师范学堂到师范讲习所、省立宁安四中师范班、宁安师范学校、滨江省宁安师道学校,直至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末有了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牡丹江师范学校、宁安师范学校、牡丹江幼儿师范学校三所师范学校。至2006年学校已经拥有百年历史。进入21世纪,随着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人民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中等师范学校培养的教师已经不能满足幼儿园和小学对专科程度教师的需求。教育部适时提出了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过渡要求。
面对牡丹江市具有百年历史的优质、资深师范教育资源、面对牡丹江市对专科层次幼儿园和小学教师的迫切需求,面对蓬勃发展幼儿教育对教师的需求,牡丹江市委、市政府于2005年作出决策,并于7月1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在牡丹江师范学校基础上创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全市之力在牡丹江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这一决定得到了省教育厅和省政府的大 力支持和帮助。在市政府的主持下,将宁安师范学校、牡丹江幼儿师范学校、牡丹江师范三校逐渐合并组成新的牡丹江师范学校;第二整合教育资源,将原第四职业高中和北山小学的土地、校舍划归牡丹江师范学校。第三整合教育体育资源,将牡丹江市业余体校并入牡丹江师范学校。第四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的力度。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形式,全力支持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荣誉
百年师范,厚重积淀。百年的牡丹江师范教育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仅新中国成立后就培养了4.5万名毕业生,为牡丹江地区、黑龙江省及至全国的中、小学、幼儿园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教师,也为各级政府、文化、经济等领域输送了许多干部、为牡丹江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校曾在1980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三所重点师范学校之一,1988年国家教委为学校颁发了“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的奖牌并通令嘉奖,获得了“全国学校文化艺术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实践行知思想,推进素质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连续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市教育工作标兵单位”称号,是全省中师教学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实验推进先进院校、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处的前身是培训科,是 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教育与培训以及其他形式继续教育工作的部门,学校于2000年成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学前教育培训中心。有函授、脱产、培训等多种办学模式,涉及专科及中等层次的学历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及其他行业培训等多种业务。
学校有5个系(部)招收成人教育学员,各专业均面向社会招生,开设的专业有师范类:学前教育(函授大专)、学前教育(脱产中专);非师范类(免试脱产中专):旅游服务与管理、商务英语、商务外语(俄语)、商务外语(韩语)、声乐、器乐演奏、歌舞表演、多媒体技术与应用。已培养学生1000余人,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继续教育处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充分发挥黑幼专的教育资源优势,依托校内各系(部)的雄厚师资力量,以丰富的办学经验,广泛开展与学校、幼儿园以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教育、培训合作,向社会输送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处秉持“博学、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积极探索新时期继续教育的发展与运作模式,伴随着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的美好未来,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继续教育平台。
2、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下设师范院系(简称“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于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座落于牡丹江市。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历史沿革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 2001年3月8日由原牡丹江林业学校、牡丹江林业师范学校、牡丹江林业干部学校、东京城林业机电学校、牡丹江林业技工学校合并而成。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办学特色
建院以来,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通过岗位竞聘、资产重组、教育教学和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形成了“以学生为本,为学生负责”的办学理念和“修德强技,树木树人”的教育特色。为林区社会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办学规模
学院占地面积5000万平方米,其中校园占地面积3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95万平方米。学院固定资产总值24349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34万元,馆藏图书47.82万册。学院校园规划合理,布局有序,草木如茵,环境优雅,素有“丹江第一园”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