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师范大学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在此的正式学籍学生都享有超一流的资源,学校本就是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的建设高校。并且到现在都还稳居国内搞笑第一方阵,还在朝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这样的大学你不来参与吗?
中山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招生对象:应届高中毕业生
中山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中山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招生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2、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3、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4、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5、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山大学一直是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也是我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建立首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到现在为止学校保持的理念也是按照科学有力的方式来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选择这样的学校、能进入到这样的校园也是未来最大的回报。